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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全文】质检总局发布《2014年度全国进口食品接触产
2015-04-01 16:29:21 浏览次数:
                         食品接触产品是指日常生活中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器皿、餐厨具等产品,这类产品会与食品或人的口部直接接触,与消费者身体健康密切相关。国家质检总局高度重视进口食品接触产品的检验监管工作,全国各地检验检疫机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及相关标准进行检验监督管理,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和标准宣贯,优化进口食品接触产品合格评定流程,强化产品风险分析,加强风险信息采集、管理和应用,不断提升检验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力地保障了进口食品接触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了我国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为全面反映我国进口食品接触产品的质量状况,科学引导食品接触产品进口贸易,并为国家政策的调整和制定提供依据和数据支持,特编制发布《2014年全国进口食品接触产品质量状况》白皮书,以供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消费者和广大质量工作者参考。

 

一、2014年度进口食品接触产品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4年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计检验进口食品接触产品79562批、货值7.45亿美元,较2013年分别增加94.5%和57.9%,主要包括陶瓷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纸制品、家电类及其他材料制品,其中其他材料类制品以玻璃制品为主。各类进口产品货值分布如图1所示.

(二)进口食品接触产品地区分布

2014年,我国进口食品接触产品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口岸,进口检验监管前十位的直属局是上海局、广东局、北京局、深圳局、山东局、宁波局、厦门局、天津局、江苏局、辽宁局,上述十局进口批次、货值之和分别占全国的96.9%和97.5%。

 

(三)进口食品接触产品原产国分布

2014年度全国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批次原产国前十位依次是韩国、日本、中国(主要是出口复进口产品,不包括港、澳、台)、德国、意大利、美国、法国、英国、瑞典、土耳其。原产于该10国的食品接触产品合计62732批,占总进口批次的78.8%。各原产国批次占总进口批次的比重如图2所示。


二、2014年度进口食品接触产品质量状况

(一)总体情况

2014年,全国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不合格4776批、货值4507.7万美元,同比分别增加300.7%和274.5%,检验批不合格率为6.0%(检验不合格批次÷进口总批次),达近三年最高;实验室检测12948批,检测不合格228批,检测批不合格率为1.76%(检测不合格批次÷检测总批次),达近三年最低。检验不合格情况猛增一方面是因为进口量的快速增长,更主要的则是标识、标签不合格情况大幅增加。近三年检验批不合格率及检测批不合格率对比如图3所示。


(二)主要不合格情况

2014年度全国检验检疫机构检出的4776批次不合格进口食品接触产品中,标识标签不合格4310批,安全卫生项目检测不合格228批,其他项目检验不合格239批。标识标签不合格主要表现为无中文标识标签或标识标签内容欠缺;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主要表现为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超标,塑料制品脱色、蒸发残渣及丙烯腈单体超标,金属制品重金属溶出量、涂层蒸发残渣超标,纸制品荧光物质和铅含量超标,家电类重金属和蒸发残渣超标等;其他项目不合格主要表现为货证不符、品质缺陷等。不合格批次原产国(前十位)占进口总不合格批次的比例如图4所示。


(注:图表中原产国中国系表示出口复进口)

 

(三)不合格原因分析

2014年各类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测批不合格率情况如图5所示。


其中与食品接触家电类产品是首次纳入质量分析范畴,家电类制品实验室检测比例(家电类检测批次÷家电类进口批次)最低,而检测批不合格率却最高,可见进口家电类食品接触产品存在较为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金属类产品由于我国强制性标准GB9684-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不锈钢制品》制定了明确且严格的重金属溶出限量,近年来出现了大量不合格案例;塑料制品蒸发残渣、丙烯腈单体、脱色等指标不合格情况仍普遍存在;纸制品、日用陶瓷及其他制品(主要是玻璃制品)检测不合格率相对较低。
三、建议

(一)贸易相关方要全面了解中国相关的技术规范要求。随着中国市场购买力和消费能力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国外餐厨具等食品接触产品品牌进入国内市场,但这些产品的生产企业及贸易双方对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了解不够,进口产品无中文标识标签或标识标签不规范的情况大量存在,消费者在未完全掌握产品相关信息的情况下不正确地使用产品,容易出现问题或受到伤害。因此,建议贸易相关方要严格按照我国相关产品技术规范要求,在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时,既要保证产品质量,也要规范产品标识标签,避免不必要的贸易损失。

 

(二)继续完善相关法规标准体系。鉴于部分食品接触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已制定实施30年,且一些新材质和产品尚无标准,婴幼儿用食品接触产品未单独制定指标限量,现有标准未根据食品接触产品的实际用途针对性地设置检测项目等情况,建议加强食品接触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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