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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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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埃及的企业注意了,进出口新规将于年4月生效!
2016-03-30 09:28:11 浏览次数:
         2016年1月,埃及贸工部颁布了一项法令,要求所有厂商、品牌所有者和分销中心必须在埃及进出口控制总局(GOEIC)注册后方可出口产品至该国。未完成注册的厂商,埃及海关将对其产品不予放行。该法令预计将在出台后两个月,即2016年4月生效。

  据介绍,此次需注册的商品清单涵盖了食品、轻工、机电产品等25大类产品,包括零售牛奶及奶制品,零售蜜饯及干果,零售的巧克力及其他可可类食品,糖类、糕点、零售果汁、纯净水、矿泉水及碳酸汽水,化妆品、卫生用品和香水,毛巾、餐具、家具、家用电器、玩具、鞋类等注册须由生产厂商的法定代表人、品牌所有者或前两者的法定委托人完成。注册所需资料如下

  1、生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实体及经营范围证件;

  3、生产商自有品牌及其代理或授权的品牌信息;

  4、工厂申请并获得的质量监管认证、符合环境标准和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的证明、以及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的认证;

  5、同意接受埃方技术团组对工厂安全生产和环境标准进行核查。

  新规还规定,装运单据(提单、发票、产地证等)必须由出口商银行直接交给进口商银行,不可交给进口商或通过出口商递交给进口商银行,否则将被拒收。

  为了保证潮州产品顺利出口埃及,潮州检验检疫局提醒企业和贸易商:

一是:要利用两个月的过渡期研读新规则,持续关注相关技术性贸易措施;

二是:准备好注册所需材料,顺利注册,保证货物通关,以防货物滞港;

三是:装运单据交递须谨慎合规;

四是:要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沟通,避免不必要的贸易纠纷。
 

来源:潮州质检局 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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